②参加科技类竞(比)赛,获市级一等奖、省级二等奖以上、三等奖以上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创者。 ③有关发明创造获得认可的个人专利。 (2)在符合报考条件1、2点条件的前提下,具备条件3中任何一项,可获得特长生申报资格,参加桂林市第十八中学体育、艺术、科技创新特长生测试,并通过遴选。 0773-5864943 18076778186 15927393966 (2)体育、艺术、科技竞赛(发明)的获奖证书、证明(原件)、获奖证书、证明须加盖政府或行政部门公章。 (3)市区(不含临桂区)户口簿(原件及复印件)。 (4)综合素质评价表(原件)。 (5)以上材料请用文件袋装好,文件袋封面贴姓名、联系电话和材料清单。所有上交材料提交一份复印件。 2024年5月31日
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3638号